药品经营质量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咨询证书》的有效期就是五年,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样,认证咨询范围与经营范围也相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有副本么?
药品GSP认证咨询证书没有副本,只有“正本”,需要悬挂公示在企业营业场所
药品GSP认证咨询证书没有副本,只有“正本”,需要悬挂公示在企业营业场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过期了怎么办?
不会吧,在证书快失效半年内的时间里就应该向当地的省药监局申请GMP再认证,如果贵公司这都没做的话,建议可以把你们的QA经理或专管注册的人开掉了,GMP没有及时的再认证得给公司造成多少损失啊!
证明已经失效,停止经营药品活动。需申请药监局受理,复检
要过期前申请再认证啊,当地食品药品管理局受理,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一般管理局会主动通知企业再认证的。最好到期前三个月就申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吊销怎么办?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咨询证书》的有效期延续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企业对照新修订药品GSP、换证标准进行自查; (二)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咨询证书》有效期延续申请材料; (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或委托市局进行现场核查; (四)根据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情况,省局作出是否同意相关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意见; (五)符合规定要求的,省局发给证书有效期延续确认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函告企业,企业如有异议,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视为认可。 申请材料目录: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咨询证书》有效期延续申请表;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咨询证书》复印件; (四)对照药品经营企业换证标准自查报告; (五)对照新修订药品GSP自查报告; (六)企业关于新修订药品GSP的具体实施计划; (七)企业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是否有销售劣药品等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 (八)承诺书。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AAA企业信用认证。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主体是什么?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主要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的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进行规范规定。具体的有对 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进 货、验收与检验、储存与养护、出库与运输、 销售与售后服务;零售的质量条款与之有差别但是大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