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安全诚信体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如何依法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建设诚实的社会,需要从制度建设入手。这个制度建设就是使人愿意诚信待人做事,使这样的人有保障,比如一旦因为信任别人吃了亏,他能得到补偿。 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体系建设。单位要以身作则,带头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加强基础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推动地方、行业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状况透明、可核查,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用好社会力量。企业要把诚信经营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切实做到重合同、守。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市场机制作用,培育和规范服务市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体系建设的合力。 加快推动立法。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列入立法规划尽快推进实施,使体系建设有法可依。
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监督、警示和惩戒建设,有利于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决定的义务,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明确限制项目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提高执行查控能力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完善党政单位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1、 建立严格的诚信机制,实施公平合理的诚信评级机制。健立公司对内对外的现代化诚信机制,对管理、认证老师管理、市场运作和客户服务的诚信举措进行严格规范。
2、 建立统一的诚信数据库。做到有数可找、有据可查,实现内部网上查询,形成规范共享的诚信系统,完善诚信信息的披露。
3、 以强化宣传教育为途径,为诚信建设奠定思想基础。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依靠科技防伪是建立诚信机制的重要途径。
4、 严格自律,以身垂范。严格遵守单位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自觉维护自身诚实守信形象。
建设诚实的社会,需要从制度建设入手。这个制度建设就是使人愿意诚信待人做事,使这样的人有保障,比如一旦因为信任别人吃了亏,他能得到补偿。 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体系建设。单位要以身作则,带头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加强基础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推动地方、行业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状况透明、可核查,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用好社会力量。企业要把诚信经营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切实做到重合同、守。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市场机制作用,培育和规范服务市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体系建设的合力。 加快推动立法。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列入立法规划尽快推进实施,使体系建设有法可依。
依法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何建议?
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监督、警示和惩戒建设,有利于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决定的义务,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明确限制项目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提高执行查控能力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完善党政单位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1、 建立严格的诚信机制,实施公平合理的诚信评级机制。健立公司对内对外的现代化诚信机制,对管理、认证老师管理、市场运作和客户服务的诚信举措进行严格规范。
2、 建立统一的诚信数据库。做到有数可找、有据可查,实现内部网上查询,形成规范共享的诚信系统,完善诚信信息的披露。
3、 以强化宣传教育为途径,为诚信建设奠定思想基础。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依靠科技防伪是建立诚信机制的重要途径。
4、 严格自律,以身垂范。严格遵守单位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自觉维护自身诚实守信形象。
建设诚实的社会,需要从制度建设入手。这个制度建设就是使人愿意诚信待人做事,使这样的人有保障,比如一旦因为信任别人吃了亏,他能得到补偿 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体系建设。单位要以身作则,带头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加强基础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推动地方、行业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状况透明、可核查,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用好社会力量。企业要把诚信经营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切实做到重合同、守。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市场机制作用,培育和规范服务市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体系建设的合力。 加快推动立法。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列入立法规划尽快推进实施,使体系建设有法可依。
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监督、警示和惩戒建设,有利于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决定的义务,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明确限制项目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与共享,提高执行查控能力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完善党政单位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1、 建立严格的诚信机制,实施公平合理的诚信评级机制。健立公司对内对外的现代化诚信机制,对管理、认证老师管理、市场运作和客户服务的诚信举措进行严格规范。
2、 建立统一的诚信数据库。做到有数可找、有据可查,实现内部网上查询,形成规范共享的诚信系统,完善诚信信息的披露。
3、 以强化宣传教育为途径,为诚信建设奠定思想基础。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依靠科技防伪是建立诚信机制的重要途径。
4、 严格自律,以身垂范。严格遵守单位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自觉维护自身诚实守信形象。
如何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单位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负责,形成完善、统
一、规范、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 体系,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从食用农iso三体系认证种植(养殖)到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单位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人本级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经 费列人本级单位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推进农iso三体系认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深入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本级单位的统一领导下,利用现有的农业信息化项目,完善、整合农iso三体系认证质量安全信息,与本地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 据对接,及时传送农iso三体系认证质量安全信息,加快构建信息共享机制。 要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信息,实现记录电子 化存储,推进行业间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主体信息的透明度。 (二)完善信息记录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监管情况作为信息的重点内容,实行信息动态管理、专人记录、及时更新,保证所采集信息的真 实性和及时性,提升信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要依法做好农iso三体系认证质量安全领域的征信工作,及时公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iso三体系认证的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 息。 鼓励和指导第三方征信机构、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征信工作。要在保护商业秘密和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加强与食品药品、工商、质监、、iso体系认证、商务 流通等行业信息的交换共享,实现多部门信息联享、联评、奖惩联动,逐步形成主体全覆盖的信息网络。 (三)强化企业和行业的诚信责任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格遵守农iso三体系认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生产记录 和进销货台帐,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杜绝使用禁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严格执行农兽药休药间隔期,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 核与评价制度。 要深入开展农iso三体系认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失信行为,积极树立诚信风尚。要引导农资和农iso三体系认证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健全组织体系和治 理结构。要督促行业协会加强自律,进一步完善组织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征集会 员的信息,积极开展非营利性等级评价。 (四)完善体系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农iso三体系认证质量安全制度建设。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逐步实现体系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 要围绕信 用信息采集、动态管理、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失信行为有奖举报、跨部门跨地区联合奖惩等内容,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信息在采集、共 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保障农iso三体系认证质量安全体系有效运行。 (五)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诚信教育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在核发许可证、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强化对主体的诚信教育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农村实用 人才培训、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其他专业培训等途径,加大诚信教育力度。 引导农资和农iso三体系认证生产经营主体树立企业诚信文化理念,提高管理者的诚信文化素质,形 成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质量安全文化。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树立诚信典范,使全行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重点组织开展“放 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努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 围,让诚实守信的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 。
为什么依法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导致在整体社会治理方面各级单位和社会支付了较高的治理成本。面对这样的问题,从基层直接履行监管职能部门的角度看,不能把原因简单归为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不力,应该从社会不诚信的根源和建设预防与惩戒不诚信行为两方面探寻原因。从社会监管机制方面能够有效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而不是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解决社会不诚信问题,需要建设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约束惩戒社会失信行为,促进社会诚信环境的形成。完善数据征汇的法律依据当前,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处于摸索阶段,单位层面没有出台统一的法律,只有相关部门的iso三体系认证依据,各个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没有形成数据信息共享的共识,有些部门认为自己部门的数据需要保密,不能把自己部门的数据汇总到社会诚信体系数据库,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就很难把数据汇总齐全。解决数据汇聚问题,是建立社会体系的基础,现在各地单位都在摸索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途径,有的地方单位已经取得很多很好的经验,单位顶层iso认证机构应该对各地单位已取得的经验进行调研和总结,在掌握较全面事实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熟的建设成果,出台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相关法律,解决诚信体系建设没有法律依据的尴尬局面。建立法定统一的征信标准在大数据时代的今周,公共管理数据信息丰富,信息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在征信过程中,哪些信息应该列入征信的范围,并确保征信过程中信息的准确、公平、公正,这是建立诚信体系的基础。但现在由于没有单位层面的征信标准,各地制定的征信标准五花八门,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征信过程中责任不清,没有相关的征信救济机制。在地方,具体负责制订诚信体系建设的部门心中没底,顾虑征信过程中给企业或个人造成重大损失,引起诉讼,责任主体不明确,这些因素直接妨碍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进程。所以,应尽快出台建设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套统一严谨的征信标准,明确标准范围内的信息强制纳入征信体系,搭建全国统一的征信平台,把目前比较重要的相关部门的信息强制纳入统一的征信平台;对个人信息、社会机构信息等进行整合,不能互相孤立;系统要把所有的账户信息进行整合,借鉴国外的一个人只能有一个账号,一个法人也只能有一个账号的金融体制,把信息与账号信息捆绑,减少现金流通,鼓励刷卡消费等。相关部门要实时更新相关的信息,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把信息纳入系统,要建立统一的信息申诉体系,错误录入的信息要及时予以纠正,征信标准范围外的信息作为诚信参考信息,这样征信平台的功能才足够强大,才能有利于征汇诚信数据,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推动我国诚信体系建设的进程。明确法定统一的失信惩戒标准单位和地方单位投入巨资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目的是利用诚信体系的资源,惩戒失信行为,逐步促使社会诚信环境的形成。针对当前社会上大量出现失信现象,很多职能部门出台了失信惩戒措施,制裁失信行为,但这些失信惩戒措施是零散的,还没有形成全社会惩戒失信行为的合力,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人民法院对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失信人,较高人民法院会同一些单位出台了一些失信惩戒制度。如《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院系统执行信息与民航、铁路联网建立失信惩戒信息机制,对失信老赖实施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坐高铁、飞机等,从而到达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一定惩戒作用。但从全社会来看,有效的失信惩戒措施太少,全国各个系统之间诚信信息共享执行不到位,由于缺乏统一标准,有些单位执行失信惩戒具体措施时,缺乏执行信心,对不执行失信惩戒措施的主体也没有明确的责任追究要求,失信惩戒措施执行的随意性比较大,不利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对此,应依法明确建立一个层级较高的专门机构承担诚信体系建设的重任成为必要选择。现在发改委牵头,三十八个部门参与的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架构层级不够高,承担诚信体系建设的难度很大,发改委协调各部门比较困难,建议由单位办公厅牵头承担这项工作更有利于推动单位诚信体系的建设。构建统一的信息结果运用机制当前各地在诚信体系的建设,大多是重建设,轻运用。在诚信系统的硬件建设方面,从上到下层层发文,强调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也成立了相应的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但因为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一般地方都只是简单搭起框架,请相关软件公司iso认证了软件程序,把相关部门的部分数据不分重点地进行了录入,就对外宣称已完成了诚信体系建设,对诚信体系数据结果的运用,没有采取强制力的保证,造成诚信系统建设变成了花瓶。对此,应要求在单位部门所有的办事流程中,加入信息结果查询的运用,办事人员必须在信息运用表格上签字,清晰记录办事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客观公正地进行信息的查询,发挥信息的社会功能,落实行政监管职责,对失信人真正发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作用。建立诚信系统统一的联网机制今周中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降低社会管理成本的基础,单位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日益重视,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案,单位层面也陆续出台了一些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由于没有单位法定统一的数据联网要求,从基层工作角度看,虽然各地领导都很重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花巨资建立了诚信体系数据库,但对促进社会诚信环境的建设成效不明显。问题就是各地单位一般都只注重自己诚信数据库的建设,诚信数据库建设各自为战,在地方基本是以县级为单位各自建设,建设网络之间互不相通,数据库难以发挥较大作用。特别是现在交通发达,人员流动快,有的地方流动人口甚至超过本地人口的两三倍的情况下,仅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采集数据,数据库不联网,很难对外来人员造成持续约束力,而且会造成本地人口与外地人口处罚方面新的不公平和不公正。这就需要各地在建立诚信体系的同时,要在单位层面依法规定建立诚信数据库的联网机制,实现各地各系统的诚信数据库资源共享,不因行为人所在地域的不同,规避不同地区诚信体系的约束,真正实现社会诚信体系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社会功能。
当前我国社会诚信缺失,导致在整体社会治理方面各级单位和社会支付了较高的治理成本。面对这样的问题,从基层直接履行监管职能部门的角度看,不能把原因简单归为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不力,应该从社会不诚信的根源和建设预防与惩戒不诚信行为两方面探寻原因。从社会监管机制方面能够有效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而不是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解决社会不诚信问题,需要建设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约束惩戒社会失信行为,促进社会诚信环境的形成。 完善数据征汇的法律依据 当前,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处于摸索阶段,单位层面没有出台统一的法律,只有相关部门的iso三体系认证依据,各个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没有形成数据信息共享的共识,有些部门认为自己部门的数据需要保密,不能把自己部门的数据汇总到社会诚信体系数据库,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就很难把数据汇总齐全。解决数据汇聚问题,是建立社会体系的基础,现在各地单位都在摸索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途径,有的地方单位已经取得很多很好的经验,单位顶层iso认证机构应该对各地单位已取得的经验进行调研和总结,在掌握较全面事实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熟的建设成果,出台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相关法律,解决诚信体系建设没有法律依据的尴尬局面。 建立法定统一的征信标准 在大数据时代的今周,公共管理数据信息丰富,信息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领域,在征信过程中,哪些信息应该列入征信的范围,并确保征信过程中信息的准确、公平、公正,这是建立诚信体系的基础。但现在由于没有单位层面的征信标准,各地制定的征信标准五花八门,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征信过程中责任不清,没有相关的征信救济机制。在地方,具体负责制订诚信体系建设的部门心中没底,顾虑征信过程中给企业或个人造成重大损失,引起诉讼,责任主体不明确,这些因素直接妨碍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进程。 所以,应尽快出台建设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套统一严谨的征信标准,明确标准范围内的信息强制纳入征信体系,搭建全国统一的征信平台,把目前比较重要的相关部门的信息强制纳入统一的征信平台;对个人信息、社会机构信息等进行整合,不能互相孤立;系统要把所有的账户信息进行整合,借鉴国外的一个人只能有一个账号,一个法人也只能有一个账号的金融体制,把信息与账号信息捆绑,减少现金流通,鼓励刷卡消费等。相关部门要实时更新相关的信息,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把信息纳入系统,要建立统一的信息申诉体系,错误录入的信息要及时予以纠正,征信标准范围外的信息作为诚信参考信息,这样征信平台的功能才足够强大,才能有利于征汇诚信数据,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推动我国诚信体系建设的进程。 明确法定统一的失信惩戒标准 单位和地方单位投入巨资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目的是利用诚信体系的资源,惩戒失信行为,逐步促使社会诚信环境的形成。针对当前社会上大量出现失信现象,很多职能部门出台了失信惩戒措施,制裁失信行为,但这些失信惩戒措施是零散的,还没有形成全社会惩戒失信行为的合力,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人民法院对不执行生效判决的失信人,较高人民法院会同一些单位出台了一些失信惩戒制度。如《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院系统执行信息与民航、铁路联网建立失信惩戒信息机制,对失信老赖实施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坐高铁、飞机等,从而到达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一定惩戒作用。但从全社会来看,有效的失信惩戒措施太少,全国各个系统之间诚信信息共享执行不到位,由于缺乏统一标准,有些单位执行失信惩戒具体措施时,缺乏执行信心,对不执行失信惩戒措施的主体也没有明确的责任追究要求,失信惩戒措施执行的随意性比较大,不利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对此,应依法明确建立一个层级较高的专门机构承担诚信体系建设的重任成为必要选择。现在发改委牵头,三十八个部门参与的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架构层级不够高,承担诚信体系建设的难度很大,发改委协调各部门比较困难,建议由单位办公厅牵头承担这项工作更有利于推动单位诚信体系的建设。 构建统一的信息结果运用机制 当前各地在诚信体系的建设,大多是重建设,轻运用。在诚信系统的硬件建设方面,从上到下层层发文,强调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也成立了相应的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但因为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一般地方都只是简单搭起框架,请相关软件公司iso认证了软件程序,把相关部门的部分数据不分重点地进行了录入,就对外宣称已完成了诚信体系建设,对诚信体系数据结果的运用,没有采取强制力的保证,造成诚信系统建设变成了花瓶。对此,应要求在单位部门所有的办事流程中,加入信息结果查询的运用,办事人员必须在信息运用表格上签字,清晰记录办事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客观公正地进行信息的查询,发挥信息的社会功能,落实行政监管职责,对失信人真正发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作用。 建立诚信系统统一的联网机制 今周中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降低社会管理成本的基础,单位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日益重视,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案,单位层面也陆续出台了一些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由于没有单位法定统一的数据联网要求,从基层工作角度看,虽然各地领导都很重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花巨资建立了诚信体系数据库,但对促进社会诚信环境的建设成效不明显。问题就是各地单位一般都只注重自己诚信数据库的建设,诚信数据库建设各自为战,在地方基本是以县级为单位各自建设,建设网络之间互不相通,数据库难以发挥较大作用。特别是现在交通发达,人员流动快,有的地方流动人口甚至超过本地人口的两三倍的情况下,仅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采集数据,数据库不联网,很难对外来人员造成持续约束力,而且会造成本地人口与外地人口处罚方面新的不公平和不公正。这就需要各地在建立诚信体系的同时,要在单位层面依法规定建立诚信数据库的联网机制,实现各地各系统的诚信数据库资源共享,不因行为人所在地域的不同,规避不同地区诚信体系的约束,真正实现社会诚信体系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社会功能。
建设诚实的社会,需要从制度建设入手。这个制度建设就是使人愿意诚信待人做事,使这样的人有保障,比如一旦因为信任别人吃了亏,他能得到补偿。 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体系建设。单位要以身作则,带头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加强基础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推动地方、行业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状况透明、可核查,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用好社会力量。企业要把诚信经营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切实做到重合同、守。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市场机制作用,培育和规范服务市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体系建设的合力。 加快推动立法。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列入立法规划尽快推进实施,使体系建设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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