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的资质分公司能用吗?分公司可以用总公司的资质吗?

iso质量认证 2022-02-18 19:45
【摘要】小编为您整理谁知道母公司能用子公司的资质证书吗、以分公司的名义投标,投标iso三体系认证中可以用总公司的五大员证吗,两个公司都分别有资质、分公司能享用总公司的资质和荣誉吗比如:绿色食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省龙头企业等等。、集团总公司的ISO证书是否适用于各分公司或者要怎样的才能让集团公司的ISO认证适用于各分公司、异地分公司可以使用母公司的资质证件吗相关iso质量认证知识,详情可查看下方正文!

谁知道母公司能用子公司的资质证书吗?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可以的,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对子公司代理项目,母公司不能投标的定。 招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只是限值如下情况: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质是一个企业技术等级、规模层次、发展潜力、信誉等级等方面的综合体现。《招标投标法》明确禁止公司之间资质相互借用,并不区分母子公司。虽然母子公司具有周然的紧密关系,但是母子公司是相互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二者资质证书是不能相互借用的。如果母公司或子公司单独不满足经营活动的资质要求,可考虑组成联合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所参与采购项目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以分公司的名义投标,投标iso三体系认证中可以用总公司的五大员证吗,两个公司都分别有资质?


1、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单位申请登记,领取。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已经得到公司认证,视为公司的行为。公司也可就此进一步说明。分公司与公司为同一法人。所以投标iso三体系认证有效。
3、子公司与公司分别为两个法人,各自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投标iso三体系认证无效。


分公司能享用总公司的资质和荣誉吗比如:绿色食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省龙头企业等等。?

不能,在外你也是个独立的公司,如果你的所有iso三体系认证从生产到检测都是在总公司,你只是负责分配的话是可以的.分公司说白了这事就跟一样,你办分公司也要重新弄吧,一个道理

这个要看总公司做认证咨询的时候有没有把分公司也涵盖进去

当然不能了。总公司的质量体系证书上,又没有分公司的信息,客户怎么会认可分公司呢?


集团总公司的ISO证书是否适用于各分公司或者要怎样的才能让集团公司的ISO认证适用于各分公司?

是不能涵盖的,不同的iso三体系认证,是要通过不同的质量体系进行质量控制的,虽然内容大同,但是具体到控制程序以及质量保证细节方面,就不大不同了,所以,可以很明确地告诉老板:不能。

没有可以涵盖分公司的ISO认证咨询

可以。ISO9000认证咨询是不限制地区和行业的。质监局的说法,有为本地认证咨询公司拉单的嫌疑。认证咨询时,明确认证咨询覆盖的公司机构,经营范围,iso三体系认证范围,即可做认证咨询。当然,要是一个法人体,否则,只有以总公司出面作,但这样,要包括总公司的部门和业务。不同的iso三体系认证,只要是按照标准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框架一致,即可放在一个体系下——针对具体iso三体系认证的具体质量管理要求,分别规定,并不矛盾。主要是内审、管理评审等要求一致,便于操作。当然,如果是iso三体系认证差异过大,(一般是不同的法人体,如独立的事业部等,一个是生产制造,一个是软件开发等),分开好操作。你们的分公司有多大差异,生产不同的iso三体系认证吗?


异地分公司可以使用母公司的资质证件吗?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不能使用母公司的资质,母子公司互为独立的个体。而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公司做跨地域的业务时会在当地设立分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单位申请登记,领取。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但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资质的主体是法人,如果没有法人是不能办理咨询资质的。所以分公司只能借用总公司的资质,但是这个借用一定要总公司开具证明,否则将构成非法挂靠,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将受到处罚。分公司能否适用母公司的资质。具体还要看资质颁布部门对资质的规定和要求。如果没特殊要求的,分公司可直接适用母公司的资质,因为分公司相当于母公司的一个部门,其对外签订的合同由母公司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单位申请登记,领取。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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