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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场所组织的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 中文名
- 多场所组织的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 服务类别
- ISO体系认证
- 服务宗旨
- iso质量认证专业一站式服务平台,优质高效,全国均可办理!
- 服务介绍
- 多场所组织的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是全国企业谋求发展,开拓市场份额必须要走的途径,在市场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多场所组织的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是作为国内企业需要注意甚至是重视的至关重要点。通过多场所组织的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对企业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好处提升。企业在进行多场所组织的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后,要有必须的资金投入,但也会获得丰富的收益,不但有惠及社会发展的社会经济效益,也会造成切切实实的经济收益。
ISO体系认证简介
ISO体系认证 iso认证
ISO37001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
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
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
ISO56002创新管理体系认证
ISO29001石油和天然气认证
ISO41001设施管理体系认证
ISO体系认证 规则
ISO体系认证概述
啊啊好饿 发表于 2021-10-09 14:29:11
1、如果只是想了解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学习些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不用考证。
2、如果想在组织内从事质量体系管理工作,可以考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证,因为组织的内部审核需要有内审员证。
3、如果想在第三方认证咨询机构专业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工作,要考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外部审核员证,因为没有证书不能从事该工作。 现在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行业前景不是很好,比10年前差多了,主要是市场被某些第三方认证咨询机构做乱,规则被做坏。
小小陈 发表于 2021-11-12 20:14:41
与现行《规则》相比,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几方面:
一、为与ISO/IEC 17021-1:2015规定相协调,对现行《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例如:
1、在
4.
6.3(3)中允许认证咨询机构“对其他一般不符合项已评审,并接受了申请组织计划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2、在
5.
2.1中规定“作为最低要求,初次认证咨询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认证咨询证书签发日起12个月内进行。此后,监督审核应至少每个日历年(应进行再认证咨询的年份除外)进行一次,且两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个月”。
3、在
6.5中规定“在认证咨询到期后,如果认证咨询机构能够在6个月内完成未尽的再认证咨询活动,则可以恢复认证咨询,否则应至少进行一次第二阶段审核才能恢复认证咨询。证书的生效日期应不早于再认证咨询决定日期,终止日期应基于上一个认证咨询周期。”
4、在
8.2中规定“再认证咨询的认证咨询证书有效期不超过最近一次有效认证咨询证书截止期再加3年”。
二、为与ISO 9001:2015规定相协调,对现行《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例如:
1、在
4.
1.2(4)、
4.
3.
3.2等条款中用“管理体系成文信息”取代质量手册和程序iso三体系认证。
三、根据《规则》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对《规则》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例如:
1、对原规则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简化。例如:在
4.
1.1认证咨询机构影响申请组织公开的信息中增加了“本规则的完整内容”,同时删去了“本机构的授予、保持、扩大、更新、缩小、暂停或撤销认证咨询及其证书等环节的制度规定”;在
4.
1.2认证咨询机构应要求申请组织提交的材料中删去了“多场所活动、活动分包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iso三体系认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清单”、“质量管理体系已有效运行3 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其他与认证咨询审核有关的必要iso三体系认证”。
2、在
4.
3.2中规定“申请组织的较高管理者及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应该参加首、末次会议;“申请组织要求时,审核组成员应向申请组织出示身份证明iso三体系认证”。
3、在
4.
3.
3.3中规定第一阶段审核不在申请组织现场进行的,“应记录未在现场进行的原因”。
4、删去了原
4.
3.
3.5“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应安排适宜的间隔时间,使受审核方有充分的时间解决第一阶段中发现的问题”。
5、在
4.
3.4中删去了“申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有重大缺陷,不符合GB/T 19001/ISO 9001标准的要求”、“发现申请组织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增加了“受审核方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有重大不一致”。
6、在
4.
4.3中明确“认证咨询机构应在作出认证咨询决定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报告提交申请组织”。
7、在
4.
6.5条款中增加了不能颁发认证咨询证书的情况“受审核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有重大缺陷,不符合GB/T 19001/ISO 9001标准的要求”以及“发现受审核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有其他与iso三体系认证和服务质量相关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8、在
6.2中规定再认证咨询审核“在质量管理体系及获证组织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无重大申报时,再认证咨询审核可省略第一阶段审核,但审核时间应不少于按
4.
2.1条计算人日数的2/3”。
9、在
7.
2.1暂停证书的情况中删去了“被地方认证咨询监管部门发现体系运行存在问题,需要暂停证书的”。
10、在
7.
3.1撤销证书的情况中增加了 “被单位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列入质量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及“拒绝接受单位iso三体系认证质量监督抽查的”。
1
1、在
8.1(6)中规定“证书应注明:获证组织必须定期接受监督审核并经审核合格此证书方继续有效的提示信息”。
1
2、在1
2.2中删去了“记录资料应当使用中文”的规定。
1
3、在1
2.4中规定“所有具有相关人员签字的记录,可以制作成电子文档保存使用,但是原件必须妥善保存,保存时间至少应当与认证咨询证书有效期一致”。
1
4、在附录A中中取消了关于有效人数“原则上以组织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所附名册等信息为准”的规定;增加了“覆盖于认证咨询范围内的非固定人员(如:承包商人员)和兼职人员也应包括在有效人数内”,并规定“组织正常工作期间(如轮班制组织)安排的审核时间可以计入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审核时间,但往返多审核场所之间所花费的时间不计入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审核时间”。
四、根据相关单位规定的变化,对现行《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例如:
1、在
8.1中规定,认证咨询证书应注明“统一社会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五、在认证咨询机构要求方面
1、原规则
2.2中的表述修改为“认证咨询能力、内部管理和工作体系符合GB/T 27021/ISO/IEC 17021-1《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咨询机构要求》。”
2、新增了“
2.5不得将申请认证咨询的组织(以下简称申请组织)是否获得认证咨询与参与认证咨询审核的审核员及其他人员的薪酬挂钩。”。
需要重点提示的是:行业机构应关注到认证咨询机构基本条件中相关内容的变化,新旧版本两种描述是有差别的。新版本中内容提高了要求。可以理解为如果检查确定认证咨询机构不符合17021标准,那么它就是不符合规则要求,特别是不符合认证咨询机构设立条件,可能面临撤销机构的处罚。
微z896086834 发表于 2021-11-13 07:06:41
公共建筑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实施规则
编写单位:北京周一正认证咨询中心
编写时间:2012年2月15日
前言
本规则按照国认可(2010)26iso三体系认证关于印发《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试点工作要求》的通知附件《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咨询实施规则编制要求》编写
本规则为公共建筑行业相关单位以及本中心提供了认证咨询实施和审核的指南,由于该行业刚纳入能源体系认证咨询,没有经验可以参考,该规则应适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本规则由北京周一正认证咨询中心起草编
1、范围
本规则为以下组织提供实施指南
a)、应用和谋求GB/T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要求》认证咨询的公共建筑行业各类组织。
b)、本认证咨询中心相关部门和审核人员
c)、其他相关方
2、规范性引用iso三体系认证
下列iso三体系认证对本规则实施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明日期的引用iso三体系认证,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规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iso三体系认证,以该iso三体系认证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规则。
GB/T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iso认证标准》
GB50412《建筑节能施工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要求》以及GB/T19000、
GB/T14001标准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iso三体系认证。 室外景观照明是指建筑物外立面用于装饰用的灯具及用于室外园林景观照明的灯具。总用电量=识别能源因素过程应重点包括b)f)19
一、
少女时代 发表于 2021-11-13 20:40:44
一、为与ISO/IEC 17021-1:2015规定相协调,对现行《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例如:
1、在
4.
6.3(3)中允许认证咨询机构“对其他一般不符合项已评审,并接受了申请组织计划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2、在
5.
2.1中规定“作为最低要求,初次认证咨询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认证咨询证书签发日起12个月内进行。此后,监督审核应至少每个日历年(应进行再认证咨询的年份除外)进行一次,且两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个月”。
3、在
6.5中规定“在认证咨询到期后,如果认证咨询机构能够在6个月内完成未尽的再认证咨询活动,则可以恢复认证咨询,否则应至少进行一次第二阶段审核才能恢复认证咨询。证书的生效日期应不早于再认证咨询决定日期,终止日期应基于上一个认证咨询周期。”
4、在
8.2中规定“再认证咨询的认证咨询证书有效期不超过最近一次有效认证咨询证书截止期再加3年”。
二、为与ISO 9001:2015规定相协调,对现行《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例如:
1、在
4.
1.2(4)、
4.
3.
3.2等条款中用“管理体系成文信息”取代质量手册和程序iso三体系认证。
三、根据《规则》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对《规则》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例如:
1、对原规则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简化。例如:在
4.
1.1认证咨询机构影响申请组织公开的信息中增加了“本规则的完整内容”,同时删去了“本机构的授予、保持、扩大、更新、缩小、暂停或撤销认证咨询及其证书等环节的制度规定”;在
4.
1.2认证咨询机构应要求申请组织提交的材料中删去了“多场所活动、活动分包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iso三体系认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清单”、“质量管理体系已有效运行3 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其他与认证咨询审核有关的必要iso三体系认证”。
2、在
4.
3.2中规定“申请组织的较高管理者及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应该参加首、末次会议;“申请组织要求时,审核组成员应向申请组织出示身份证明iso三体系认证”。
3、在
4.
3.
3.3中规定第一阶段审核不在申请组织现场进行的,“应记录未在现场进行的原因”。
4、删去了原
4.
3.
3.5“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应安排适宜的间隔时间,使受审核方有充分的时间解决第一阶段中发现的问题”。
5、在
4.
3.4中删去了“申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有重大缺陷,不符合GB/T 19001/ISO 9001标准的要求”、“发现申请组织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增加了“受审核方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有重大不一致”。
6、在
4.
4.3中明确“认证咨询机构应在作出认证咨询决定后3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报告提交申请组织”。
7、在
4.
6.5条款中增加了不能颁发认证咨询证书的情况“受审核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有重大缺陷,不符合GB/T 19001/ISO 9001标准的要求”以及“发现受审核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有其他与iso三体系认证和服务质量相关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8、在
6.2中规定再认证咨询审核“在质量管理体系及获证组织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无重大申报时,再认证咨询审核可省略第一阶段审核,但审核时间应不少于按
4.
2.1条计算人日数的2/3”。
9、在
7.
2.1暂停证书的情况中删去了“被地方认证咨询监管部门发现体系运行存在问题,需要暂停证书的”。
10、在
7.
3.1撤销证书的情况中增加了 “被单位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列入质量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及“拒绝接受单位iso三体系认证质量监督抽查的”。 1
1、在
8.1(6)中规定“证书应注明:获证组织必须定期接受监督审核并经审核合格此证书方继续有效的提示信息”。 1
2、在1
2.2中删去了“记录资料应当使用中文”的规定。 1
3、在1
2.4中规定“所有具有相关人员签字的记录,可以制作成电子文档保存使用,但是原件必须妥善保存,保存时间至少应当与认证咨询证书有效期一致”。 1
4、在附录A中中取消了关于有效人数“原则上以组织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所附名册等信息为准”的规定;增加了“覆盖于认证咨询范围内的非固定人员(如:承包商人员)和兼职人员也应包括在有效人数内”,并规定“组织正常工作期间(如轮班制组织)安排的审核时间可以计入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审核时间,但往返多审核场所之间所花费的时间不计入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审核时间”。
四、根据相关单位规定的变化,对现行《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例如:
1、在
8.1中规定,认证咨询证书应注明“统一社会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五、在认证咨询机构要求方面
1、原规则
2.2中的表述修改为“认证咨询能力、内部管理和工作体系符合GB/T 27021/ISO/IEC 17021-1《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咨询机构要求》。”
2、新增了“
2.5不得将申请认证咨询的组织(以下简称申请组织)是否获得认证咨询与参与认证咨询审核的审核员及其他人员的薪酬挂钩。”。 需要重点提示的是:行业机构应关注到认证咨询机构基本条件中相关内容的变化,新旧版本两种描述是有差别的。新版本中内容提高了要求。可以理解为如果检查确定认证咨询机构不符合17021标准,那么它就是不符合规则要求,特别是不符合认证咨询机构设立条件,可能面临撤销机构的处罚。
小橙子 发表于 2021-11-14 10:08:4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机构,应尽快依据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实施规则》修订管理体系iso三体系认证,并做好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实施规则》的宣贯。
阿渡 发表于 2021-11-17 17:33:05
对质量管理体系iso三体系认证不符合现场实际、相关体系运行尚未超过3个月或者无法证明超过3个月的,应当及时终止审核。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规则
1适用范围
1.1本规则用于规范认证咨询机构对申请认证咨询和获证的各类组织按照GB/T 19001/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咨询活动。
1.2本规则旨在结合认证咨询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技术标准,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实施过程作出具体规定,强化认证咨询机构对认证咨询过程的管理和责任。
1.3本规则是对认证咨询机构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活动的基本要求,认证咨询机构从事该项认证咨询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则。
2对认证咨询机构的要求
2.1获得单位认监委批准、取得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的资质。
2.2建立可满足GB/T 27021《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咨询机构要求》的内部管理体系,以使从事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
2.3建立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申报完成、培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审核和作出认证咨询决定等环节的相互分开。
2.4鼓励认证咨询机构通过认可机构的认可,证明其从事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能力符合要求。
3对认证咨询人员的要求
3.1认证咨询人员应当取得单位认监委确定的认证咨询人员申报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申报资格。
3.2认证咨询人员应当遵守与从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认证咨询活动及作出的认证咨询审核报告和认证咨询结论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xiaoyuzai2 发表于 2021-12-04 05:45:49
1.1本规则用于规范认证咨询机构对申请认证咨询和获证的各类组织按照GB/T 19001/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咨询活动。
1.2本规则旨在结合认证咨询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技术标准,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实施过程作出具体规定,强化认证咨询机构对认证咨询过程的管理和责任。
1.3本规则是对认证咨询机构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活动的基本要求,认证咨询机构从事该项认证咨询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则。 2对认证咨询机构的要求
2.1获得单位认监委批准、取得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的资质。
2.2建立可满足GB/T 27021《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咨询机构要求》的内部管理体系,以使从事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
2.3建立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申报完成、培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审核和作出认证咨询决定等环节的相互分开。
2.4鼓励认证咨询机构通过认可机构的认可,证明其从事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能力符合要求。 3对认证咨询人员的要求
3.1认证咨询人员应当取得单位认监委确定的认证咨询人员申报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申报资格。
3.2认证咨询人员应当遵守与从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认证咨询活动及作出的认证咨询审核报告和认证咨询结论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frankfranki 发表于 2021-12-05 20:48:05
质量管理体系认可规则中“生产经营或服务的技术特征明显”理解:认证咨询机构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组织的生产经营或服务的技术特征明显、过程简单,通过对其提交iso三体系认证和资料的审查可以达到第一阶段审核的目的和要求。
都挺好 发表于 2021-12-08 12:33:25
1.目的、范围
1.1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咨询认可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规定了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的认证咨询机构(以下简称认证咨询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咨询机构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活动的基本依据。
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活动的认证咨询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
1.4 认证咨询机构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可免除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认证咨询机构要求
2.1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活动的认证咨询机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咨询认可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的技术能力,并获得单位认证咨询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单位认监委)批准。
2.2 认证咨询机构应在获得单位认监委批准后的12个月内,向单位认监委提交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活动符合本规则和GB/T2200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咨询机构要求》的证明iso三体系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在未取得相关证明iso三体系认证前,只能颁发不超过10张该认证咨询范围的认证咨询证书。
3.认证咨询人员要求
3.1认证咨询机构中参加认证咨询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个人素质和食品生产、食品安全及认证咨询检查、检验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或)工作经历。
3.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审核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单位承认的食品工程或相近专业本科或以上的学历;
——满足GB/T220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咨询机构要求》中关于审核员的教育、食品安全培训、审核培训、工作经历和审核经历的要求;
——具备实施危害分析的能力;
——按照《认证咨询及认证咨询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人员申报机构的执业资格申报。
3.3认证咨询机构应对本机构的认证咨询审核员的能力做出评价,审核员宜具有针对GB/T220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咨询机构要求》附录A中特定种类的专业能力,以满足实施相应类别iso三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活动的需要。
4.认证咨询依据
认证咨询依据由基本认证咨询依据和专项技术要求组成。
4.1 基本认证咨询依据
GB/T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4.2 专项技术要求
认证咨询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时,在以上基本认证咨询依据要求的基础上,还应将本规则规定的专项技术规范作为认证咨询依据同时使用(见附件)。
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的科学性和有效
公司人力行政部如何应对食品安全体系审核工作
1.目的、范围
1.1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咨询认可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规定了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的认证咨询机构(以下简称认证咨询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咨询机构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活动的基本依据。
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活动的认证咨询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
1.4 认证咨询机构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可免除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认证咨询机构要求
2.1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活动的认证咨询机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咨询认可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的技术能力,并获得单位认证咨询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单位认监委)批准。
2.2 认证咨询机构应在获得单位认监委批准后的12个月内,向单位认监委提交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活动符合本规则和GB/T2200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咨询机构要求》的证明iso三体系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在未取得相关证明iso三体系认证前,只能颁发不超过10张该认证咨询范围的认证咨询证书。
3.认证咨询人员要求
3.1认证咨询机构中参加认证咨询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个人素质和食品生产、食品安全及认证咨询检查、检验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或)工作经历。
3.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审核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单位承认的食品工程或相近专业本科或以上的学历;
——满足GB/T220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咨询机构要求》中关于审核员的教育、食品安全培训、审核培训、工作经历和审核经历的要求;
——具备实施危害分析的能力;
——按照《认证咨询及认证咨询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人员申报机构的执业资格申报。
3.3认证咨询机构应对本机构的认证咨询审核员的能力做出评价,审核员宜具有针对GB/T220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与认证咨询机构要求》附录A中特定种类的专业能力,以满足实施相应类别iso三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活动的需要。
4.认证咨询依据
认证咨询依据由基本认证咨询依据和专项技术要求组成。
4.1 基本认证咨询依据
GB/T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4.2 专项技术要求
认证咨询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时,在以上基本认证咨询依据要求的基础上,还应将本规则规定的专项技术规范作为认证咨询依据同时使用(见附件)。
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的科学性和有效
涤影 发表于 2022-01-07 19:3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