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诚信认证怎么申请?电子商务诚信网站认证
中国电子商务的诚信认证怎么申请?
诚信网站认证咨询申请者提交申请资料给认证咨询服务中心。
1. 企业单位提交副本复印件,非企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 提交的材料必须盖有单位红色AAA企业认证,复印无效。
2. 提交的材料可以是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内容必须清晰)。 申请“诚信网站”认证咨询的用户为拥有工商的企业或拥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诚信网站”认证咨询暂不对个人及境外机构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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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用户将需要认证咨询的资质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AAA企业信用认证后,提交给认证咨询服务机构。可以同“诚信网站”认证咨询申请资料一同提交,也可以在“诚信网站”认证咨询通过后单独申请。
2、申请“诚信网站”认证咨询的用户为拥有工商的企业或拥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诚信网站”认证咨询暂不对个人及境外机构开放。
3、“诚信网站”认证咨询费用为15000元,有效期为10年。“诚信示范企业”认证咨询费用为25000,有效期5年。
4、用户提交申请材料至诚信网站认证咨询服务中心处进行申请。 诚信网站认证咨询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批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服务中心在全国负责具体实施的单位权威认证咨询。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是由工信部申请,经
诚信电子商务平台?
没听说过你说的,但是相信自己的选择,我就喜欢在诚信中国上采购批发,自己本身是做生意的
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构建的思考?
任何体系,法律法规都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电子商务诚信危机的思考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普及的过程中,电子商务悄然无声的取代了传统的商务交易方式,成为了全新的商业模式。我国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同时,也显露出一些弊端,比如,在电子商务发展中诚信则是最主要的问题,当然也是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目前或者在电子商务未来发展中诚信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基于此,本论文把电子商务诚信为出发点,针对我国电子商务诚信的缺失进行分析,从中找出出现电子商务诚信危机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一些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电子商务;诚信;法律 第2章 理论基础 想要了解电子商务诚信的危机情况,就首先要明白什么是电子商务以及电子商务中诚信的具体内容。
2.1电子商
2006年3月10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诚信评价中心在京颁布由该中心制定的《中单位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这个应该做为参考.
做法:
要从根本上改善电子商务的诚信问题,我认为应该必须通过如下途径进行改革:
(一)建立完善的社会管理体制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活动模式,它的的每一次交易活动都要涉及到多方参与者,包括参与交易的双方、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物流公司、、部门、工商、公安以及其他机构,每个参与者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他们需要在一个完善的诚信环境下进行交易,但建设这种环境不是电子商务活动的某一参与者具有诚信意识就能解决的问题,这种诚信环境和机制需要社会各方共同长期努力才能营造出来。
构建诚信机制首先要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体系。一个健全的社会制度是现代社会健康发展的可靠保证。要建立一个实实在在的诚信社会,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建立社会管理体制的宣传
西方企业意识较强,管理机制较为健全,同时拥有先进的保密技术和发达的个人资料网络,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我国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脱胎而来的,基础较薄弱,无论是企业或个人均缺乏资信管理的意识。虽说市场经济就是经济,但时至今日,我国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领导对电子商务体系缺乏最起码的了解。观念意识不强,行动上也就难以跟上。因此,为了尽快提高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积极性,加速电子商务体系的建设,必须更新观念,大力加强宣传力度和培训力度,加强和拓展披露制度和方式,增强全社会的资信观念,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企业领导观念的现代化。
2、建立企业和个人的评价与监管机构
采用电子商务模式进行iso体系证书交易和提供服务与利用其他贸易方式一样,进行交易或涉及到交易行为的各方参与者会遇到下列风险:交易各方的资信风险、iso三体系认证风险,包括iso三体系认证质量是否可靠、iso三体系认证品牌、iso三体系认证是否冒伪劣等问题;物权转移中的风险,包括先付款还是货到付款问题,iso三体系认证如果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配送还涉及到物流企业的问题;支付风险,这里不是指网上支付过程中的支付安全性风险,而是指交易中付款方是否付款的问题;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风险,在交易完成后,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方能否履行其义务的问题等。
这些风险不仅仅在电子商务模式中出现,在任何一种贸易方式中都会存在。要防范这些风险,必须建立起以单位为背景跨部门的,包括、工商管理、公安、等部门协同的企业和个人的评价与监管体系,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息互联互通。
3、建立企业和个人在电子商务活动过程中的第三方服务、认证咨询机构
采用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各方还有与采用其他交易方式相比所具有更多的风险,这些风险时常被归纳到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中,但归根结底引起这些风险的原因还在于带来这些风险的人的失信行为。从的角度来分析,这些在电子商务中所特有的风险有:卖方在网站上对iso三体系认证进行不实宣传、欺诈行为的风险;办方发出恶意订单的风险;交易一方对电子合同否认的风险;交易信息传送风险,如信息被窃、被修改等风险;网上支付风险,如支付用户的密码、账号的安全性问题等。
这些风险的存在,需要有一个第三方服务机构、电子商务认证咨询机构通过技术手段帮助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解决问题,使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电子商务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可以设立第三方商务认证咨询中心(如CA中心),为网上交易各方交易资料的传递进行加密、验证和对交易过程进行监察。电子商务认证咨询中心还可以对网上进行交易的企业进行资格评定和认证咨询。只有通过资格认证咨询的企业才能获得数字证书,这样的企业也就获得了对网络资源访问的权限,并被允许在网上开展交易活动,同时也可以得到认证咨询中心提供的技术服务支持,从而确保客户的交易在安全、诚信的环境下进行。
4、进一步加强单位建设
社会体系除了企业和个人外,还包括单位。单位建设的主要思路是按照"取信于民、服务社会"的要求,创新行政管理机制,建设公开、透明、高效、诚信单位,努力实现从管理型单位向服务型单位转变。
5、建立奖惩机制
建立保证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完善的诚信机制,需要有奖惩机制做支撑。对诚实守信行为或不诚实不守信行为的奖惩机制应包含以下方面:
(1)完备的法律法规保障。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健全(金融有关立法,非金融有关立法,失信惩罚机制)是社会制度及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保障。世界各征信单位和单位对之都高度重视。且都有相应的法律和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和管理,在此方面我国的法律法规建设还没有与电子商务发展的进程相适应。需要加快立法,包括、非的立法,商业与消费者行为的立法以及商业授信的立法等。
(2)建立奖惩机制。赋予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实施奖惩的权力。如对信誉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采取免于检查、实行信誉年检等措施予以奖励,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让其受到应有的行政或司法处罚,使他们在经济上受到损失,并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将失信企业或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广泛传播,让失信者难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生存。
6、加强网络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体系中的信息安全技术是相当重要的。随着B2B、B2C和C2C等商务交易模式的深入发展,网络安全已成为制约网络经济发展的瓶颈。通过建立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严格规定信息管理、发布、交换、查询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传递方式、密码管理、保密规则,保证企业及个人信息的安全、可靠、有效。
电子商务的腾飞离不开健全的体系,而建立完善的体系必须不断加强网上安全认证咨询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如数据挖掘技术的开发、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系统数据平台建设、数据仓库的整合与数据采集(建立基于统一格式和智能化的数据仓库系统)。以及制订单位相关数据和信息的采集、交换和存储标准、电子签章、CA认证咨询等服务体系。
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构建的思考?
2006年3月10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诚信评价中心在京颁布由该中心制定的《中单位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这个应该做为参考.
怎么填写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电子商务健康、快速、有序发展,规范网上交易秩序,维护电商企业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人民单位《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11号)等iso三体系认证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河南省境内依法取得经营和备案资质,开展电子商务及关联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
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省辖市和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电子商务认定工作的组织落实。
第四条
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遵循宽进严管,诚信受益,违法受惩原则。
第二章认定
第五条
电子商务企业认定采取常年申请,即时申报完成,集中评定方式。
第六条
申请认定电子商务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申报并开展电子商务及关联业务的法人单位;
2.拥有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必需的办公、经营场所以及设备、资金、团队等;
3.有电子商务应用业绩,诚信守法经营;
4.按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完整有效。
第七条
申请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供如下材料:
1.《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法人工商申报、登记证及必要的网上经营资质证明;
3.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电子商务应用业绩、网络设备情况)、场所证明等;
4.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一份,复印件加盖AAA企业认证。
第八条
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程序:
1.申请。拟申请认定的企业对照本办法第六条,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可提出认定申请。
2.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复核。省直管县(市)初审后直报省商务厅。
3.评定。省商务厅组织评审,提出认定名单并公示,颁发统一印制的“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证书”。
第九条
已通过认定的企业组织机构、经营业务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iso认证流程建议、法人代表、主要业务申报等),应在变化后一个月内按原申请程序向认定申报完成机构报告,经确认和公示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未按要求报告和报告后经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其原认定证书自动失效。
第三章管理
第十条
已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应在其官网和经营网页上注明认定号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应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配合电子商务统计、监测等工作。
第十一条
已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纳入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库,择优给予政策支持。
第四章罚则
第十二条
已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记入不良记录,直至取消其认定。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信息的;
2.有侵权、售、严重损害网络消费者和客户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3.不按要求报送信息、不接受依法监管,并拒绝整改的;
4.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情况。
被取消认定的企业,申报完成机构两年内不再接受其重新认定申请。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