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等级升级需要带什么资料,修改企业信用等级需要带什么?
代办建筑企业资质升级,企业升级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助手小编资质所需要的材料,办理咨询可以找我们!申请材料目录
1、企业法人副本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iso三体系认证、身份证件复印件;
5、企业经理、技术、认证老师、经营负责人(标准中要求)的任职iso三体系认证、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申报建造师的申报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iso认证流程建议与申报资质单位iso认证流程建议不一致的,应当提供原申报(或工作)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及省级申报管理部门出具已申请申报的证明材料〕;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8、标准中对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有特殊要求的,应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9、代表工程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等不能反映层次、跨度、高度、造价等技术指标的,需提供图纸、照片、工程结算单等;
10、企业近三年统计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和《建筑业企业认证老师状况与材料消耗情况》表);1
1、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认证老师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1
2、资质标准对企业设备、厂房有具体要求的,企业应出具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1
3、对企业分立、合并后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企业分立、合并情况说明;(2)企业分立、合并的批准iso三体系认证或董事会决议;(3)分立、合并前原企业近三年认证老师报表和统计报表;(4)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验资证明;(5)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工程业绩及相关设备的分割、合并情况;(6)企业分立或合并,原企业仍保留资质的,应与分立或合并后的企业同时申报。
建筑企业资质三级升二级需要些什么资料?
建筑局有这方面的资料要求,你去拿张表单,上面很详细。需要准备的资料也很多。
建筑企业资质三级升二级需要些什么资料?
全单位业资质升级,建筑类资质为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代办全部业务。(1)12项施工总承包;(2)60项专业承包;(3)13项劳务分包;(4)4项建筑智能化iso认证与施工专项承包。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需要什么材料?
我们公司可以帮你办理咨询资质升级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资质的,还需提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申报完成信息采集表》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申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资质,应提供《》副本复印件且不需核对原件 资质新办
4.企业章程复印件
5.办公场所产权证复印件或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7.申报管理部门批准的申报建造师初始申报或申报申报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iso认证老师师具有高级iso认证老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申报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较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认证老师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iso认证老师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1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申报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较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和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
注:一般工业机电安装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化工石油、通信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及其他工业机电安装工程。
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87号)是:
申请资料
1、申请报告(企业应连续三年年检合格);
2、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3、企业章程;
4、工商(正、副本);
5、验资报告;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经理、技术、认证老师、经营负责人:①任职iso三体系认证②职称证件③身份证明④来源证明⑤聘用合同;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①职称证件②来源证明③聘用合同④身份证明;
8、近三年企业统计和认证老师报表;
9、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10、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1
1、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1
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iso三体系认证
第八条 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咨询登记申报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咨询资质申请手续。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认证老师、经营负责人的任职iso三体系认证、职称证书、身份证;
(五)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六)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九条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八条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企业的认证老师决算年报表;
(三)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第十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资质,由企业申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得同级有关部门的初审同意后审批。
第十四条 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主项资质以外的资质,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严重违反单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
(六)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七)按照单位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违反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企业资质升级需要什么资料怎么办理?
申请材料目录:
1、企业法人副本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iso三体系认证、身份证件复印件;
5、企业经理、技术、认证老师、经营负责人(标准中要求)的任职iso三体系认证、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申报建造师的申报证书〔证书...
申请材料目录:
1、企业法人副本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iso三体系认证、身份证件复印件;
5、企业经理、技术、认证老师、经营负责人(标准中要求)的任职iso三体系认证、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申报建造师的申报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iso认证流程建议与申报资质单位iso认证流程建议不一致的,应当提供原申报(或工作)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及省级申报管理部门出具已申请申报的证明材料〕;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8、标准中对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有特殊要求的,应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9、代表工程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等不能反映层次、跨度、高度、造价等技术指标的,需提供图纸、照片、工程结算单等;
10、企业近三年统计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和《建筑业企业认证老师状况与材料消耗情况》表); 1
1、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认证老师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
2、资质标准对企业设备、厂房有具体要求的,企业应出具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1
3、对企业分立、合并后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分立、合并情况说明; (2)企业分立、合并的批准iso三体系认证或董事会决议; (3)分立、合并前原企业近三年认证老师报表和统计报表; (4)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验资证明; (5)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工程业绩及相关设备的分割、合并情况; (6)企业分立或合并,原企业仍保留资质的,应与分立或合并后的企业同时申报。 。